业务结构、经营状况、服务对象特征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信机构不良贷款处置渠道相对较窄,加之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疫情影响,不少中小银行仍需警惕风险反弹,导致不良贷款处置压力增大。此时试点“大门”敞开无疑拓宽了农信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渠道,有利于其长期健康发展。但是从实际操作看,农信机构不良贷款处置理念、县域信贷业务特殊性等问题可能会增加转让试点的难度,如何让转让真正成为农信机构不良贷款处置的有效方式,仍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2022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在原试点机构基础上,本次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同时,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也将获准纳入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机构范围。在试点近两年后,11省市农信机构正式“入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业务结构、经营状况、服务对象特征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信机构不良贷款处置渠道相对较窄,加之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疫情影响,不少中小银行仍需警惕风险反弹,导致不良贷款处置压力增大。此时试点“大门”敞开无疑拓宽了农信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渠道,有利于其长期健康发展。但是从实际操作看,农信机构不良贷款处置理念、县域信贷业务特殊性等问题可能会增加转让试点的难度,如何让转让真正成为农信机构不良贷款处置的有效方式,仍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资料图)
改变处置方式单一局面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了催收、依法收贷、核销、委托处置、重组、转让、资产证券化等。而可以选择何种处置方式,一定程度上是由银行的信贷结构和贷款发放条件划定的。具体来说,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信贷发放标准性强,客群定位相对优质,关联有效抵押物的按揭贷款、抵押类和质押类贷款在业务中占比较大,部分大型银行还设立了自己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这意味着即使出现风险,其多数不良贷款可选择的处置方式也是多样的。相较而言,农信机构所服务客群本身抗风险能力弱,信用贷款占比相对较高,能够提供有效抵押物的较少;且由于更多面向分散的零售市场,农信机构贷款发放标准和方式往往也相对灵活多样。在2021年初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之前,我国零售类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业务已被禁止了近十年。因此,在第二批试点启动前,农信机构大多不良贷款只能通过核销或清收的方式进行处置。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资产情况外,机构本身的经营状况也可能影响不良贷款处置方式的选择。盈利状况较好的机构往往更容易在不良贷款处置中获得主动权。因为盈利能力越强,机构通过核销处置不良贷款的空间更大,其在处置不良贷款时也通常更为主动和及时。而部分农信机构盈利能力和资本管理能力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核销的能力,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也相对被动。
一方面是不良资产处置渠道有限,另一方面,不少农信机构仍处于风险释放期。去年5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指出,当前金融体系不良资产风险尚未完全暴露,银行业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率或将进一步上升。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部分银行机构现阶段存在不良资产形成速度与处置能力不匹配的矛盾,亟需进一步拓展处置渠道,改善经营指标,以尽快回归正常业务发展轨道。从这个角度看,以试点方式重启不良贷款转让,帮助存在较多潜在风险的农信机构尽快卖断不良资产,改善业绩指标,以此提升县域金融运行效率,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实践仍有不少难点
经过近两年试点,不良贷款转让正在从试点开始的供需“冰火两重天”逐步回归理性。根据银登中心公布信息,在2021年,出让的50个资产包来自13家试点银行,从资产包金额看,平安银行占到94.4%;从受让方来看,相较于五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积极性极高,截至2021年底交割的21个资产包中18个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竞标取得,也因此在这一年,资产包成交价格远高于市场水平——有关市场信息显示,资产包成交价格平均在本金的4折左右,少数甚至超过出让本金金额。随着试点推进到2022年三季度,单户对公业务平均折扣率维持在56%以上,批量个贷业务平均折扣率降至2.6%。去年12月,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的《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情况分析及建议》由此给出了“均值回归说明市场报价日趋理性”的评价。
但这样的处置方式和本金回收率在后续试点中能否为农信机构普遍接受仍未可知。曾刚同记者分享了他的观察,“部分中小银行存在这样一种观念,认为不管是核销还是转让,处置即意味着他的损失‘变现’、风险暴露,机构状况可能会更糟糕。所以,部分机构不愿意主动暴露和处置风险。这种观念需要被改变。”
除了观念问题,东部地区一家业绩较好的农商银行风控部门负责人也给出了看法。该行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抵补能力都较强,当出现农户不良贷款时,如果工作人员认为在给予缓冲空间的情况下,贷款主体有较大可能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那么该行倾向于选择清收而非转让方式。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是目前可供参考的个贷不良批量转让本金回收率相较于预期偏低,并不符合中小规模农信机构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由于风险相对分散,该行自行进行零售贷款清收的回收率并不低,因此在有一定风险抵补能力的前提下,农信机构会选择更符合其经营目标的处置方式。二是资产管理公司也会对不良资产进行尽调,但其对贷款主体或本地区的了解程度不如农信机构,因此农商银行在零售类不良贷款清收时往往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更具信息和成本优势。
配套能力和机制建设
尽管如此,在目前加快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背景下,中小银行特别是农信机构“入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大概率仍会带来个贷不良转让需求的增多。而实现供需对接,对于农信机构和一直以来更多处置对公不良贷款、更多接触大型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而言,都是不小的挑战。无论是资产的出让方还是受让方都有必要提升相应的意识和能力,以推动不良贷款转让通道的真正打通。
针对上述问题,曾刚给出了两点建议。一是以监管引导中小银行培育正确的不良贷款处置理念,逐渐形成主动暴露风险、加速风险出清的意识,同时推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是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加大对中小银行的支持力度,共同探寻有效的小法人个贷不良批量转让处置路径。二是提升农商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能力,一方面培育具有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化能力的队伍,另一方面构建与不良资产经营和处置相关的专门的激励机制。
去年底,兴业银行、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天津滨海正信资管基于对个贷不良批转试点也给出了未来发展的建议。他们认为,可以强化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介机构的合作,通过发挥银行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地缘优势,挖掘更多合作机遇,将个贷处置生命周期的参与机构进行串联,从个贷出让、处置、催收形成良性运转,共同构建成熟且符合市场化的个贷经营生态圈闭环,让个贷蓝海焕发新的生机。
从记者了解情况看,目前部分机构的配套能力建设已启动。例如,滨海正信资管已经开始发力个贷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包括制定了三年中长期发展规划,集中资金和人力资源设立个贷事业部,独立运营个贷不良业务,以及建设大数据处理中心,构建先进的资产评估、数据管理能力等。海德资产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新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在个贷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前述东部地区农商银行在保有常规信贷队伍的基础上也分区域设置了不良贷款处置团队,进行专门的不良资产价值挖掘、处置和相关谈判工作,并形成了以正向激励为主的不良资产处置绩效管理机制。这些机构的探索都将有助于地方中小银行不良资产转让试点目标的真正达成。